斯米拉不属于地球。 它们拥有流动的形态,可以随心模仿任何生物。 一场意外,还是幼崽的斯米拉来到哥谭。 入乡随俗,斯米拉变成了一个“普普通通”的人类男性。 范斯泰人生存准则第一条 范斯泰人必须跟随绝对意志者。 斯米拉呆呆地坐在路边的椅子上,目光在来来往往的人身上掠过。 当暗处的人蠢蠢欲动试图带走这只美丽的羔羊时,一张大蝙蝠从天而降落在斯米拉身前。 斯米拉几乎要被大蝙蝠身上夺目的意志光芒闪瞎眼。 所以当大蝙蝠转身离去之时,斯米拉拽住了大蝙蝠披风的一角。 “先生,请带我走吧。”斯米拉眼睛亮晶晶。
1. 艾尔德斯塔克,斯塔克的养子,颇富盛名的青年富豪。 不管如何,他确实像一个斯塔克。 举世无双的智慧,目空一切的傲慢。 可能唯一的区别就是,他比任何一个斯塔克都懂得伪装与审时度势。 所以他忍耐了整整五年。 五年之后,他终于有机会完成他日思夜想的梦想。 弑父。 2. 他没成功。 阴差阳错,他来到了另一个宇宙。 这里没有斯塔克。 但是有韦恩。 花花公子,慈善家,资本巨头, 还疑似是蒙面怪人。 艾尔德DNA动了。 于是斯塔克家族横空出世,哥谭的夜晚第一次出现亮色,猩红者在滴水兽边俯视群魔乱舞,而优雅的商界新秀举起酒杯,遥遥向韦恩致敬。 钢蓝色的眼眸看过来,甜蜜的布鲁斯宝贝正打算开口搭讪,风度翩翩的年轻人却弯腰吻上他的手背。 “韦恩先生,请您原谅我的冒犯,您是如此迷人,我对您一见钟情了。” 3. 红罗宾最近发现了一种新型药品流传于哥谭。 可以使残疾者断肢重生,可以使衰老者重返青春。 穿着猩红色机械战甲的神明赐福于世。 “神爱世人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至灭亡,反得永生。”* 所有的使用者,都在重获新生后成为了他的忠实信徒。 拨丝抽茧,所有的线索都指
1. 斯米拉不属于地球。 它们拥有流动的形态,可以随心模仿任何生物。 一场意外,还是幼崽的斯米拉来到哥谭。 入乡随俗,斯米拉变成了一个“普普通通”的人类男性。 范斯泰人生存准则第一条 范斯泰人必须跟随绝对意志者。 斯米拉呆呆地坐在路边的椅子上,目光在来来往往的人身上掠过。 当暗处的人蠢蠢欲动试图带走这只美丽的羔羊时,蝙蝠侠从天而降落在斯米拉身前。 斯米拉几乎要被蝙蝠侠身上夺目的意志光芒闪瞎眼。 所以当蝙蝠侠转身离去之时,斯米拉拽住了蝙蝠侠披风的一角。 “先生,请带我走吧。”斯米拉眼睛亮晶晶。 2. 蝙蝠侠带身世悲惨的变种人小孩回了蝙蝠洞。 小孩的观念很歪,他几乎对蝙蝠侠的话无条件服从。 但也正因如此,他显得出人意料的省心。 初次见面,达米安的武士剑几乎要劈到斯米拉脸上。 蝙蝠侠挡住达米安的剑,教训达米安要与兄弟和谐相处。 斯米拉听到了蝙蝠侠的话,露出笑容,主动朝达米安伸出手。“你喜欢小狗吗?” 范斯泰人生存准则第二条 被引导者需无条件服从绝对意志者的要求 等蝙蝠侠回过神来达米安已经在摸斯米拉头上的小狗耳朵了。 达米安最终高